扫描关注江西防汛抗旱官方微信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防汛抗旱 >> 公告栏
赣汛电24号关于加强水库值守确保水工程安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06-01 11:28:20来源:省防办作者:

关于加强水库值守确保水工程安全的通知

 

各设区市、省直管试点县(市)防汛抗旱指挥部,省防总成员单位: 

前一段时期,我省连降突发性强降雨,一些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,水库、圩堤、水电站等水工程接连出险,有的水工程甚至发生了重大险情,险些酿成重大灾难。防汛安全敲响了警钟!

当前,我省已进入主汛期,防汛安全进入关键期。为此,特别要求:

1、各地要认真总结前段时期防汛情况,特别要对险些酿成重大灾难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,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,针对性强化措施。

2、要对水库、水电站、重点圩堤开展认真检查,查找安全盲点,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,备齐技术文件,科学调度水库,从难从严从防御大洪水出发,扎实做好水库等水工程防汛工作。

3、要严格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。防汛责任人要切实对所辖工程负起责任,当预报或发生强降水时,责任人必须第一时间上岗到位,绝不能脱岗。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加强对水工程防汛责任人的检查与督促,切实防止责任空置,落而不实等情况出现,防汛责任人离岗外出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明确替代人员并报上一级防汛部门备案。

4、要强化险情处置与信息报送工作。一旦出现险情,必须果断处置,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险情,及时按预案转移受威胁人员,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防汛部门报告,绝不允许迟报、漏报、瞒报重要汛情与险情。今后,如发生此类情况,将公开予以通报,并建议有关部门严肃追责。

5、各地要坚决贯彻执行强卫书记、鹿心社省长和李炳军总指挥长对防汛安全工作的指示,要求将本地防汛工作做细做实,守“汛”有责,确保安全。

请各地将本通知向党委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,并把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部。

 

 

江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

2015年6月1日

分享到: